有关近日新闻报导大陆不肖厂商以皮革鞣制之剩余工业明胶制造药用胶囊,其黑心胶囊壳含铬超标百倍乙事,食品药物管理局自该事件发生至今,皆积极掌握大陆含铬超标胶囊壳产品之流向,且我国未核发大陆所生产之药用空胶囊及药品制剂许可证。而胶囊制剂药品,其制造前亦须对空胶囊进行检测,并提供空胶囊之规格、组成及检验成绩书以供审查,以确保民众用药品质及安全。

食品药物管理局同时已于 4 月 20 日发函给制药公会与输入公协会,请其转所属会员清查药品制剂所用的胶囊壳之情形,文到 30 日内需完成汇整清单,但如有来自可疑来源(大陆地区),或检验不合格之情形,须立即通报该局。

目前我国对于药用空胶囊产品系比照“制剂”之管理标准,制造厂须为 GMP 药厂,且药用空胶囊产品必须经卫生署审慎审查其规格、组成及检验成绩书,并核准发给药品许可证后,始可贩售。而胶囊制剂药品制造前,亦须对空胶囊进行检测,并提供空胶囊之规格、组成及检验成绩书以供审查。

依据大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含铬量超标之药品共 13 项。经查卫生署皆未核准,该等药品并未输入国内,请民众放心。同时呼吁消费者勿自行由国外、网络或其他通路商购买,而前往大陆地区旅游民众也要注意不要购买到该 13 项含铬量超标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