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范围:兰州海鸿店、兰州西固中街店、白银公园路店。

4. 合同期限:预计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依据项目进展进度为准。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相关业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审资料:请提供下述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在我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须对应查看原件。

2、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意向单位自行下截,相关人员签章需齐全);

3、供应商信息调查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意向单位自行下截,不得空项,确实无法填写的部分请按“未涉及”进行填写,相关人员签章须齐全);

4、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需投标单位补充的其它资料。

1) 意向投标人按预审资料清单逐项准备预审文件;

2) 意向投标人自行下载本公告所列附件文档。

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文件:签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JPG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招标联系人。

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7:00时。

4. 逾期未送达联系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1、采购金额: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次订单为准。

(1)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回收费用;

(2)乙方应该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清理废旧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

(3)乙方派遣的回收人员要保证行为安全,除规定回收废旧物品以外不得捡拾、偷拿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4)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5)乙方在现场作业时应确保甲方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出现意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实施作业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监督部门:本标段监督部门为华润万家甘青公司防损部(须提供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