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上饶茶亭经开区发展大道12号,系租赁上饶市中汇石油一栋厂房,拟购买液压闸式剪板机、三辊卷板机、奥凌数控切割机、压力机(冲床)、液压联合冲剪机、折弯机、逆变手工电弧焊接、气保焊等设备进行生产,可形成年产2万吨钢模生产能力。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上饶市茶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饶茶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期激光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浓度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统一收集分类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不合格品由厂家回收;项目金属边角料、焊渣和焊丝、滤尘、金属碎屑定期外售;项目废高压耐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