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1号楼、3号楼、4号楼项目,位于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内,项目东侧为南八小区;北侧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空地;西侧隔和平南大街为南海新居;南侧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压病房及家属楼。项目总投资4202万元,共建设3栋楼,建筑面积为24111.9平方米。本项目已经建成。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技术规定,找出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预测其对环境的影响,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同时要特别注重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防治等环境问题。

评价工作首先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资料,

然后进行现场调查,对该项目进行详细分析,识别主要的环境要素,确定评价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析其环境影响并论证周边环境条件对本项目建设的约束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为该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该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给你的生产生活带来的主要影响是什么;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项目建设注意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你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