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焦科〔2015〕13号),经研究,启动2016年度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焦作市科技计划包括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国际科技合作、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六个类别。

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要符合《焦作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2〕75号)相关规定;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需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一)项目单位自行实施项目,自愿申报项目,自愿接受管理;项目立项后,自愿备案科技计划意向书;项目完成后,自愿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支持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优先发放创新券。

(三)市科技局根据项目验收和年度科技经费情况,按批次予以资金支持或创新券兑现。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焦作科技网“焦作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在线审核。

(三)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通过在线审核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其中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其他单位由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纸质材料从“焦作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打印,要求有:

(五)申报时间。201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