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组:

为强化科研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顺利推进并结题,将对我校在研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含技术路线的有效性,方向与预期的一致性)。

2.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含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

1.项目组自查。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对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结合检查内容进行自查,确保完成预期研究任务。要认真梳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实填报《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工作推进痕迹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未发表)。

2.专家检查。检查采取专家会审与函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级。中检结果为C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整改措施,科研处将跟进督促,对整改不力的,有条件地限制经费使用。

1.《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成果附件纸质版(包括已发表或未发表)按顺序合并装订,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15日17:00之前将有关中期检查材料上交至科研处。遇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