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创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概况: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上巷村工业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生产后主要从奶茶杯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本项目租用已建工业厂房,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施工期十分短暂,仅有噪声影响,因此,可不考虑;运营期环境污染因素有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