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内容:围绕富硒产业研发生产、孵化,按照现代富硒产业研发、生产标准建设10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用一年内,计划引进富硒科技研发、生产企业50家,打造集硒农产品研发、加工、展示、检测、交易、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富硒产业园。
五、建设工期:14个月(计划2016年11月动工建设,2017年7月厂房封顶,2017年12月建成投用)
六、合作方式:投资方可选择土地出让、土地先租后让、股权合作等方式合作,由投资方自行规划设计、建设维护、招商运营和永续管理。
根据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安康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意见》(安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充分享受安康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安高新党发〔2015〕3号)、《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增长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5〕79号)、《安康高新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和《安康高新区高新技术新产业引进激励办法(试行)》等政策支持。
(一)投资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实施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承诺能够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项目资源整合、招商运作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在项目建成投用后两年内完成厂房面积70%以上的招商工作。
(四)投资方须具备良好的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招商运营理念,提供较为成熟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者优先。
(三)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期内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报名)。
(四)报名需向安康高新区交纳200万元项目诚意金,依据相关程序选定投资方后,项目诚意金转为项目建设保证金,未选定者项目诚意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