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工作安排,要求上报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2. 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试生产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预拨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等(模板附件2);
5. 项目批复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备案(核准)文件、项目调 整批复材料等;
6. 其他有关材料。如项目建设内容等有调整,填写《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5)。
项目竣工申报材料中的《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明细表》,必须按照企业在项目申报时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调整批复)中所列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清单内容,在“项目计划” 一列中按类别逐行填写完整。计划外投资内容在“项目执行情况” 一栏中按类别随后逐行依次填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月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经发局工业科,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 460913426@qq.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