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龙岩洞生态综合整治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新罗区南城街道、东城街道,项目东侧为龙厦铁路,西侧为北大燕园、北大附属学校等已建成区,北侧为龙岩洞文创园,南侧为翠屏居民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龙岩洞生态综合整治(龙岩洞二期)和附属配套设施组成。

1.龙岩洞生态综合整治(龙岩洞二期),建筑面积887平方米。主要包括龙岩洞遗址周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花田步道、花林秘境、园林景观提升、周边停车场等。

2.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文化演艺园、美食广场等,以及市政配套道路、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交通、市政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997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维稳部门及主管部门龙岩市住建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征地拆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