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院综合技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次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院综合技术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滨河北路20号。

建设内容:对原玻璃钢化机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对工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增加部分设备。

生产规模:年产玻璃深加工装备生产线500台(套)或轻晶石技术装备生产线20台(套)。

工作程序: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和源强;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论证;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等。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优化调整建议。

3. 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本次公示为*次公示,公众可通过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众参与公告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