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江堰市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都经科信发〔2021〕97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将对2021年都江堰市本级科技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

(四)项目经费的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各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报送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并做好接受现场检查相关准备。报送材料:

1.都江堰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必备)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备)

3.项目执行情况图片资料5张以上(必备)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必备)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据实提供)

7.涉及该项目执行情况其他佐证资料加盖公章(必备)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一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送资料,按《都江堰市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纳入项目管理诚信体系,与各级项目申报审核挂钩。

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服务科(联盟南路7号号2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