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 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 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 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 函,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在 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8日16:00)前报送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