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执行期:2年(2019年1月~2020年12月)。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URL]),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FBR项目**”,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9年12月31日以后结题的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依托该研究项目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有利于在研项目的进展。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硕博研究生除外)。
5.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2017年年底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以上全部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的基础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2018年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交流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5.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6月8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本项目属于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与RFBR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上年获得中俄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017.01.01~2018.12.31)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