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市政发〔2016〕2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发〔2017〕15号)的要求,2017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受理项目经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局务会审定等程序,确定了拟立项支持的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拟立项项目向社会予以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5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向相关计划管理科室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

项目类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成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