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的要求,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工程概况: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拟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采用第三代非能动核电技术,拟建设2台CAP1000核电机组。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映个人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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