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新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汕头市天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联发混凝土加工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式,公式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概况:汕头市澄海区新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莲下镇金鸿公路东侧鸿利工业区内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5亩,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加工,总投资800万元,预计年产混凝土15万m³和预搅沙浆三类9万m³。
本项目租用现有工业用地,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搭建,对周围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污染因素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