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相关要求,现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北邻嘉规划洋路西延线,南邻规划道路,西侧为规划建设的甲醇碳四项目用地,东侧为空地,用地面积250亩,以木薯为原料,采用发酵法生产燃料乙醇,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及1万吨液体二氧化碳。

通过调查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规划区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规划区实施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范围:项目所在地辖区行政范围,对象:项目所在地区域居民以及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