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8〕6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验收项目范围:本次需完成验收的项目为2010年-2018年已立项的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 注意事项: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清晰排摸历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逾期不予处理。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所有项目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梳理,按需准备相关材料,将电子材料于2月24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具体包括:
1. 尚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请归口管理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提交历年项目清单Excel和PDF盖章版各一份。
2. 已验收项目但存在未结转经费情况,请作出说明,并提出经费拨付报告,附待结转经费项目清单Excel和PDF盖章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