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金委化学科学部发布2023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具体情况见:[URL]。请各位申请人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2日16:00时,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URL],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指南中明确要求的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中,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学校统一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申请项目清单,一并提交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