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含企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09元。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以上价格不含增量部分。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按2021年供暖季价格执行。请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