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赵宏太 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堂江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保险局局长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毅香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姜雪萍 任县司法局马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茂华 任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

赵灿华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就业局局长职务;

李玉根 免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姜小灵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保险局局长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李雪莲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杨庆旺 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福春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 伟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分局长职务;

王振磊 免去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