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平均分不低于“B”,或同等学历。

同时,申请者必须符合英语语言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托福:机考不低于79分(大学机构代码:B429);

获得由香港或英语国家及地区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获得由香港或英语国家及地区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

本科或硕士(如有)学位证及毕业证,或在读证明;

成绩单(含评分细则及说明即Grading System);

托福、或雅思、或GMAT语言成绩证明;

至少两位推荐人信息(系统会自动发邮件至推荐人邮箱);

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材料。招生委员会收到相关材料后,将予以审核并发出笔试、面试邀请,面试及笔试后确定是否录取。

*学费为修满36专业学分的学费,学费总额以当年入学为准。此外,根据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加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重修课程,学校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入学奖学金将根据入学前的学业背景和工作背景综合评判;

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入学后的学业表现评判。

申请者需要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课程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和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学楼A栋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