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禹州市城乡规划局18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项目招标文件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投标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7—2019年1月9日下午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禹州市城乡规划局(或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1、投标商如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投标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