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贵单位是企业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