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保山市隆阳区人和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和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隆阳区人和汽车修理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佳晏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