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然而房州公馆商住楼未经验收合格,开发商擅自交付使用,甚至跑路,作为购房者是否可以拒收?怎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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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经过综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具备交付条件,不能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如果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感谢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