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目的:提升青少年关心公共事务,发展公民素养与能力,透过公开方式遴选台中市青少年市政咨询小组代表(以下简称青少年代表),青少年代表定位为政府规划青少年政策与福利时之意见收集与表达。
协办单位: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务中心(委托群园福利基金会办理)
三、遴选名额:预计遴选15名。(保障名额:国中及高中职名额分别至少2名)
四、遴选资格:年满12岁未满25岁(即12-24岁)并符合以下任一项资格者。
1.由青少年事务相关团体、民间社会公益团体或学校推荐。
2.目前就读或设籍于台中市之国中、高中职、大专院校学生。对青少年议题有兴趣或关心,或具有公共事务、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团体活动之参与经验者。
五、遴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01年3月9日-101年4月10日(邮戳为凭)
3.报名表(如附件)请以电脑WORD标楷体14号字横书缮打,并附上被遴选人学、经历(公共事务、志愿服务、社会公益团体活动之参与经验)相关证明资料,以A4规格纸张装订整齐(所送资料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亲送或挂号邮寄至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务中心 (台中市南区合作街6号2楼)。
4.未满20岁者,须检具监护人签署之同意书(附件1)。
六、遴选审查说明:
1.第一阶段初审:由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符合者进行复审。
2.第二阶段复审:由本中心组织遴选委员会,择优录取,必要时通知进行面谈。产生正取代表15名,并得备取若干名。
3.录取名单于101年4月16日下午公布,并以e-mail及电话通知所有报名者结果。
七、台中市青少年市政咨询小组权利:
1.青少年代表任期至101年12月底。
2.推选及被推选为本组青少年代表召集人、副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1.出席每月小组会议(周六或周日开会为原则)。
2.参与儿童与青少年议题相关会议与活动至少三分之一以上。
3.报名出席会议或活动后因故无法参加者,须于活动前1日以电话、书面或 e-mail通知本中心。
4.需推派代表出席每季举行之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促进委员会。
5.应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针对该会议之提案进行讨论。
9.本中心得遴聘相关业务主管或学者专家担任顾问,协助本小组运作。
2.青少年代表需参加4月21、22日所举办之三都青少年咨询小组共识培力工作坊,并配合台中市青少年咨询小组之相关权利及义务。
3.如需联络或有疑问,请电洽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务中心,电话:04-2229-5685,联络人:张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