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一共考四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分数为各科总分的60%。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共四门,四门科目成绩合格标准一般为考试满分的6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为66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合格标准为96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为66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