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市民之家二楼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市民之家二楼大厅)向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12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31日10时00分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市民之家)四楼第三开标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镇雄G2019-63号、镇雄G2019-64号2宗地块需整体竞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云南冠鸿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3、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确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4、公告日期: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28日。
银行帐号:镇雄G2019-63号地块;53001636144051002019-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