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19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1日以豫政土〔2020〕307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19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商丘市2019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三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窦庄组、中韩庄组;文化街道办事处商桐社区居民委员会苇子园组、南京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郜王庄组、高庄组;金文社区居民委员会郭庄组、大李组、白庙组;宋城街道办事处应天社区居民委员会许庄组;古宋街道办事处火神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关六组、南关三组、南关五组、南刘组。
睢阳区 新城街道办事处 三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窦庄组 1.4015 1.4015
金文社区居民委员会白庙组 3.1795 2.6980 0.2030 0.0495 0.2290
宋城街道办事处 应天社区居民委员会许庄组 1.5212 1.1816
古宋街道办事处 火神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关六组 0.6662 0.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