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子云)支持同居的人常说:“一纸婚书不代表什么。”“既然大家都合得来,就一起住啦!”“未试过,又怎知日后可否相处得来呢?”“我不喜欢被其他事绑着。”但当你问他们是否对婚姻不抱期望时,他们却又表示希望有一段稳固的婚姻,只是对婚姻没有信心。
(文:关启文)社会有一金句:“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我在前三期已提出论点,支持“结婚比同居好”的看法,现在是提出一些调查研究作佐证的时候了。其实西方的社会科学家已就这课题作出不少研究,下面会以美国为例子。
(文:关启文)不少人不单接纳同居,更认为这可让一对男女“试婚”,若早点发觉合不来,便可分手,避免了更多痛苦。若发觉水**融,那时候结婚也不迟,亦更保险。所以同居不单不会摧毁婚姻,更可补婚姻制度的不足。这种讲法有多真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