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条约
1978年10月23日上午
1978年10月23日上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在日本首相官邸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与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出席,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互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的证书’,互换了批准书的正本,《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此生效。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中日友好条约’。签订日期:1978年8月12日(于北京)
1978年10月23日上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在日本首相官邸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与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出席,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互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的证书’,互换了批准书的正本,《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此生效。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中日友好条约’。签订日期:1978年8月1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