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为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85年,是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现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近900人,各类各层次在校研究生4400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拟在土木工程等6个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原则上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申请,如需跨学科,请咨询相关学院。

网报时间:2020年1月3日~3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12日9:00-12:00/14:30~17:00。

学院初审:完成网上报名之后,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所报学院现场初审,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5.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复审:完成初审后,持《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到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学校将统一公布合格名单,并在9月份前收到所报学院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入学、缴纳学费。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重庆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分两次缴纳,入学时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指导阶段学费。重庆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均按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详见下表。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情节严重者将继续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