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省级引导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经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级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州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局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等程序,拟立项支持3个项目,现将拟立项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4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根据科技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专项经费额度安排资金。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州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州科技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