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科技处形式审查汇总、专家推荐和科技处处务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宋代寺院碑文书写研究”等2项成果(详见附件),参加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

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月7日至2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成果的意识形态、参评资格、成果权属、科研诚信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校审批并按流程推荐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