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山科发〔2020〕59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评出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评价结果,现将拟评定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8月13日—8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