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近日向Google提出垄断诉讼,并提到Google搜寻成为苹果移动设备的预设搜索引擎是规模最大的一项协议。分析师估计,透过该协议,Google需每年向苹果支付几十亿美元,让其搜寻产品成为苹果移动设备的预设搜索引擎。

美国司法部文件称,透过该项协议,估计苹果每年从Google获得80亿(约620亿港元)至120亿美元(约930亿港元)的收入,而协议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剥夺了Google搜寻业务的竞争对手一个重要的分销管道。其中在2019年,Google的搜寻流量有近一半是来自苹果的产品。

为了保持Apple 设备的默认搜索引擎,Google每年都付出大笔资金。一份法庭文件显示, 在2014年的时候Google 向苹果支付了10亿美元(约77亿港元),到了2017年增加至30亿美元(约232亿港元)。但高盛估计,在2018 年这金额就提升到95亿美元(约736亿港元)。

苹果从这项搜寻业务交易中获得的收入,是该公司不断增长服务业务的一部分,也是近年来向投资者和分析师经常强调的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