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上午有民众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争执,警方获报到场,双方已停止争吵,表示暂无需提告后自行离去。后续现场争执影片上传网络社群,引发网友热议,警方已通知双方当事人于今(28)日到案说明,以厘清案情。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于112年2月27日10时许接获报案,称北区汉口路三段175号有人因停车问题遭辱骂,警方到场时双方已停止争吵,经了解系王男所驾自小客车停于该处店家前的停车格,欲驶出停车格时遭梁女驾驶自小客车挡住,故要求梁女移车,双方进而发生口角争执。由于警方到场时双方已停止争吵,现场亦未能提供具体之辱骂事证,双方表示暂不提告后自行离去。惟双方争吵影像画面陆续上传LINE社群及脸书爆料社团,引发网友热议,警方已通知双方当事人于今日到案说明,以厘清案情。

第二分局分局长杨川表示,行车纠纷时有所闻,民众遇有意见不合应保持理性,冷静以对,切勿一时意气用事,引发激烈冲突,徒增困扰。警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责无旁贷,对于不法行为零容忍,将依法究办,以维护市民安全。呼吁用路人确实遵守交通规则及路权观念,快乐出门,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