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面19.2A讲到,段落要有明确的中心。我们开始写一个段落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如何表达好这个段落中心。2) 段落展开的方式很多,亦富于变化,但归结起来,有几种方式是基本的,常见的。

让我们再回到上面的那个例子。其中第三句显得有点重复,可以删去,然后根据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加以展开:

一种是增加具体例子(For example ...),如爱听哪些音乐,或者某日听了某个乐曲后得到的感受和效果。这样的段落就叫做“说明”(Exposition)。

1) 前面讲到段落展开的4种基本方式,于是有“说明”、“辩论”、“记叙”和“描写”4种段落,这也就是文体的4种基本类型。

2) 文体(Types of writing)不同于文章风格(Styles of writing)。文体指文章的基本结构和写作特点,不同的文体表示不同的写作目的,故而有说明、描写、记叙和辩论等。文章风格指写作的风格、特色。各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特点,每个人所写的东西也会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如有的华丽,有的庄重,有的通俗,有的隐晦,有的明快,有的呆板,有的生动,等等。文章风格也会有共性,因而有诸如维多利亚文风(the Victorian Style)、浪漫派的文风(Style of the Romantic School)等不同的名称。

不同的文章风格可以体现在各种文体之中,例如不同作家在描写同一个景物时就会出现不同的风格。

3) 虽然在一篇较长的文章中可能既有说明段落,又有记叙段落,以及描写、辩论段落等,但总有一种是主体性的。例如一篇说明文的基本特点是说明体,可以看作是说明段落的扩展,为此,我们把这4种段落的特点也作为4种文体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