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政府为表扬102年推动“民间企业与团体实施绿色采购计划”成效绩优之企业,鼓励在推动民间企业与团体实施绿色采购、办理绿色消费活动的优异成绩,特颁赠奖状以资鼓励,其中在销售环保商标商品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有东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佑岩企业有限公司,而销售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有台湾富士全录股份有限公司-花莲分公司,另外;实施绿色采购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有中华电信北区分公司花莲营运处,感谢这4家绩优企业对环境保护付出一份心力。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为推广民间绿色消费,自96年起推动“民间企业与团体实施绿色采购计划”,有效结合地方环保局强化“健全环保产品行销通路及采购资讯”、“鼓励民间企业及团体实施绿色采购”、“推广绿色消费教育宣导”等三方面着手,并对各地方环保局执行成果进行评比;获奖单位在前述业务推动执行成效,均有高水准的表现。
为进一步扩大全民绿色消费,未来县府将持续积极结合民间推动“民间企业与团体实施绿色采购计划”,鼓励民间企业与团体实施绿色采购、辅导贩售业者设立绿色商店及深入邻里、社区、学校宣导绿色生活及消费,加强“环保标章”的认识及“绿色生活及消费”的认同,并鼓励民众优先购买环境保护相关产品,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及减少对环境负面冲击,以提升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