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资讯技术日新月异及简化网站规范原则,国家发展委员会参照各国政府网站规范及国际发展趋势,融入欧美先进设计理念,除邀请专家学者、机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外,亦透过“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开放民众参与,审慎评估各界建议与回馈,编订“政府网站服务管理规范”,提供各政府机关作为网站服务开发与内容维护管理的参考依据。规范自111年8月27日起移拨至本部办理,因应组织调整及完善政府网站资料开放宣告范例,爰修正相关内容。

有关“政府网站服务管理规范”中,明订政府网站服务应优先采用国际组织W3C及WHATWG提出之新版HTML标准(如HTML5),并具备跨浏览器相容性。政府网站服务应确保设计及开发过程,所使用之HTML语法于常见浏览器(例如Chrome、Firefox、Edge及Safari等)最新版本及前一个主要版本皆有支援。

各机关建置网站时应导入安全传输通讯协定,以提升网站连线安全,相关说明请参“网站申请TLS类凭证”,如有操作问题,可电洽电子化政府基础建设客服专线02-219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