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本校院长遴选办法、教育学院院长遴选作业要点及教育学院院长遴选委员会108年3月20日第一次会议决议办理。
二、院长任期自108年8月1日起,任期二年,得连任一次。
(二)具学术领导、行政能力、服务热忱及高尚品德。
(三)具学术成就与声望且学术专长与教育学院相符。
四、院长候选人由本校各系、所、中心推荐,或自行登记参选,或经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之连署举荐。
五、院长人选为校外人士时,就任前须依新聘教师聘任程序聘为本校专任教授。
六、国立政治大学教育学院简介:请参见网页。
七、候选人登记表、相关书面资料及电子档请于108年4月29日下午5时前寄至本校教育学院院长遴选委员会(人事室侯品祎小姐代收),并请确认寄达与否。
八、相关资讯、教育学院院长遴选作业要点以及候选人资料表刊登本校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