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现将经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备案,在武威市应急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在全市从事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审核备案登记时间为序)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对其他未经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备案擅自从事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机构和人员,武威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