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之前,一定要详细确认品名,危化证办好之后不可以随意变更品名。

2. 企业凡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人员均应当参加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 如果危化证在有效期内进行品名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危化证,有效期将重新计算。

化工许可证办理办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和《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化工许可证办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4、公司员工社保,化工许可证办理最少三个月。最起码要提供到三个考证人员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