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如果还没有营业执照,就需要去工商局先办理营业执照;
2、核查自己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名,看看是不是易制毒或易制爆的,如果属于,就还需要对其进行备案;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到安监局;
4、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会先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没有错误,就会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
5、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后,会作出颁发危化证的决定;
6、等待公示以后,就可以去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了。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危化证在有效期内,公司出现注册地址及危险品品名变更的情况,都需要重新办理公司的危化证,危化证的有效期重新开始计算。涉及公司名称、法人等变更只需要在安监局系统重新备案换领新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