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程大学二级“教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安徽工程大学女职工“阳光家园”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1年“教工之家”、女职工“阳光家园”创建项目验收和2022年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进行考核,经申报单位自查自评、考评组现场考核评估以及考核领导组审定,现将申报单位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教工之家”为“先进教工之家”等级,“阳光家园”已达到建设标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教工之家”为“模范教工之家”等级, “阳光家园”已达到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