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被斩,到底是何因由,以西方的逻辑学,审视当前的中国式思维,是很有趣的中学通识课。

许多中国人读了一些MBA或西洋书,也模仿着白人的思考,声称“没有证据显示刘进图遇袭与新闻自由有关”,可能出于“个人恩怨”。既然“没有证据”,即“不宜过早判断”,既然不宜“过早判断”,则刘氏被斩,与一名普通香港市民,包括三合会人士出于个人恩怨而遇袭,地位和性质相同。

但是一名普通市民或三合会人士遇刀袭,一年发生多宗,绝不会引起“不分左中右”的“全城谴责”,连特首、立法会主席、司局级官员,纷纷慰问、探视、“谴责凶徒有意识地残忍”。

一名普通市民遇刀袭,既无此“不分左中右”的“全城公愤”隆重待遇,但刘先生却“享受”了,很明显,是因为刘先生的“新闻工作者”职业。

这就怪了:既然“没有证据,不要扯上新闻自由”,那么难道从事新闻工作的香港公民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