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班
各有关学院:
近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
各有关学院: 近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下发了《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登记的通知》(京学位办【2011】6号),已审核同意我校申报的2011年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登记名单(办班名单见附件)。 我校2011年所有经审核同意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起止时间均为2011年9月-2013年7月。 请各有关学院一定按经审核同意的办班的时间、地点和合作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变相委托办班,不得变更地点办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13号)要求,现就2010年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以下简称“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高校“教师进修班”学习或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并已完成第一阶段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的高校教师,并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进修班”省级结业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结业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应试教师向人事处提交本人填写的《安徽省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进修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3张两寸近照(照片需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人事处负责对应试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安徽省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进行汇总和录盘(按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