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M/3M
1. 客户申请租用第一次收取接线费1500元,客户同意使用两年者,仅收取接线费500元。
2. 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所有客户,FTTB电路月租费以八折优惠价计费。
4. 客户申请租用每次收取电路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电路与附挂电话同时申请移机、更附挂电话、欠拆复装等每次收取电路接线费500元; 电路申请变更传输速率、连线单位、IP地址等每次收取设定费200元;更附挂电话、异动计费方式、变更连线速率、 异动IP地址(数量)等,每次收取异动设定费200元。市内电话部分异动另依市内电话计费标准计收费用。
5. 以FTTB多机型上网之同时,亦可接听电话。但相关市内电话之各项费用,仍须缴付;另其他异动费用则依本契约条款办理。
6. 经专案建设之电路最短租期为一年,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月租费。
7. 本表未尽事宜依中华电信网站公告资料为准,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8. 如 贵机关欲申装FTTB (多机型),因需视建筑物布线环境,采用不同供装方式,其传输品质及服务速率因电路长短而变化,各项速率供装与否,均依装机地址距离机房远近而定,故无法保证现阶段供装范围已可100%涵盖供装 贵机关所在地点。
10. VPNv6于108年1月2日提供申请。